代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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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又是商业活动中传统的分销形式又是扩大销售和市场覆盖的一个重要途经。为了扩大我们产品的市场覆盖面,面对中国广大的地域经济和特点及其商用产品由于其独特的专业性我们公司采取代理商和经销商合作的制度,这是我们公司坚定的策略。

1.代理商定义

11符合供货商条件的销售

12供货商市场扩展与利益的延伸

13利益不对立同类产品的代理是唯一的

2.建立地区代理商的原则:

21公司计划发展,所有在中国大陆的地区和城市;北京市采用经销商和直销的合作模式。

22已建的代理商历年保持良好的销售与信用业绩。

23在一个城市只发展一家代理商代理商也必须只代理新美达公司产品而不代理我们对手的同类产品,经销商除外。

24已具备基本条件,与庄臣有多年合作,并且业绩显著,信用可靠的代理商可作为某地唯一代理商的优先选择;

25代理商的客户群必须与我们的产品定位相符合,以销售美洁宝系列产品为主,尽量不予经销低值类产品的客户合作。

2.6对长期拖欠货款又无赏还能力;既与我们合作,又与我们的对手合作(同类产品);专业销售能力差在当地信誉不良的地区经销商不考虑作为代理商。

3.成为代理商的资格性条件:

31必需是独立的经营者,自有资源、法人;

32具有营业场所(办公室、仓库、运输条件);

33有包含销售专业产品在内的营业执照和被当地政府批准销售的文件;

34开户银行、账号,拥有占全年销售目标30-40%的流动资金;

35至少具备2名专业销售人员和一名服务人员;

36在银行贷款信誉记录良好;

3.7一个年度的考核合格,完成该城市所约定的销售额,并且主流产品占销售比例的80%(美洁宝与美之何),非主流产品只能占20%(蓝嫂)。

4.代理商的信用政策:

41对准备发展的准代理商必需经过12月的考察,考察期内不给予赊账,交货付款采用银行托收承付方式,考察期内,准代理商完成了销售目标后,经过公司职能部门的审核批准为正式代理商;

42根据代理商的考察期销售业绩或者上年销售业绩,付款周期,以货品形式给予赊账,原则是:第一年度的赊账金额=上年销售发票金额/12*1RMB第二年度的赊账金额=上年销售发票金额/12*1.5RMB第三年度的赊账金额=上年销售发票金额/12*2RMB只有连续三个年度都能够完成销售目标并能够按协议规定按赊账额度及时回款的代理商,才有资格申请赊账金额=上年销售发票金额/12*3RMB,而最后计算赊账金额的额度是我公司最高赊账付款额度。

4.3根据代理商的考察期销售业绩或者上年销售业绩,付款周期,给与一定的付款账期,原则上是:第一年度30天,第二年度45天,第三年度60天。只有连续三个年度都能够完成销售目标并能够按协议规定按赊账期限及时回款的代理商,才有资格申请90天付款期限,而90天的付款期限是我公司最高赊账付款期限。

44在销售过程中,代理商的信贷超限,则按本公司财务信贷制度执行,并取消其代理商下一年度的优惠信贷制度

4.5同时存在的经销商不享受上述信贷制度。

5.代理商的审查:

5. 1新发展代理由客户提出申请,或从经销商中发展

5. 2公司成立一个由销售部、财务部、服务部等部门组成的评选小组。

5. 3评选小组初审后,由销售代表实地考察商,双方协填考察报告,最后确定准代理商

5.4每个财政年度与代理商签一次合同书,由销售总监/部门经理或大区域经理签约;

5.5每个财政年度对代理商审核一次,重点是销售目标完成情况,信用情况,与我们的市场、权益冲突,地区客户的覆盖情况,对他们的发展潜力评估;

6.对代理商的销售管理:

61签订协议书、发给代理商许可证书,在合同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互惠条件。本公司与这些代理商保持紧密的伙伴关系,给予人力、技术支持和较大价格优惠、赊账款和销售奖励。对于一般的经贸易公司亦应签订销售合同,属于非紧密关系,作为一般客户对待,不给予特别政策;

6.2遵守《代理商协议书》规则,有问题及时解决;

63日常销售、服务由主管销售人员/大区域经理销售经理负责;

64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代理商进行评定,不合格的解除长期经销合作协议。对于违反我公司与代理商协议的客户,发出《违约警告通知书》《违约警告通知书》由销售总监或大区域销售经理发出。

6.5公司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全体代理商会议(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在展会期间或单独组织代理商到北京)。主要议题是:交流营销经验和体会,表彰或奖励优秀代理商,强化协作政策,扩大共同市场和竞争制胜的建议,联谊与商事旅游。

66公司对代理商评定信用等级,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及政策

7. 公司销售、服务、财务等部门向代理商提供如下服务:

7. 1信息:提供市场、商品信息,帮助推广产品信息;

7.2区域:对代理商指定地区设立唯一代理商,并提供保护性措施。

7.3培训:对客户进行产品培训,介绍本企业商品性能特点,使用方法每年为代理商提供2人次的机会到北京进行培训,上述被培训或会议人员的在京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被培训或会议人员必须有一年以上参加甲方产品的销售活动的经历。

74宣传:提供商品广告宣传资料(包括:产品指南,大幅宣传海报)

7.5提供看样定货的样品;

7.6一定的信用资金额度及信用回款天数

7.7指导:销售管理指导(如标书制作产品预算,库存管理每年不定期派专业的销售人员和技术人员到乙方代理区域内帮助乙方协同销售、服务、培训。

7. 8优惠:定期提供特价产品、促销产品,提供批量销售折扣。

8. 附则

本办法由销售部负责解释,由总经理行政会议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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